2008年2月2日 星期六

循法律途徑找回公道

我一位親戚,以前在西裝社作裁縫師,後來離職自己創業.
老同事向他借錢,因此他把錢匯入西裝社老板的銀行帳戶,借老同事.
沒有想到老同事竟賴帳不還,說錢是匯入老板的銀行帳戶,是老板領走的.
老板則說他只是提供方便,錢不是他借的,是老同事借的.
另一位當律師的親戚,研判後好意說這件告不贏.
我幫忙研究法律條文,打贏官司,把錢討回來.


下午 06:51 2009/7/23增補



人生有太多意料之外的驚奇.


危急的關鍵時刻,我適時幫朋友解決了問題.


1. 南一中高中的好友已經國小校長退休,他父親把樓房及瓷器店


事業傳給他太太,另外給他幾個弟弟每人一棟樓房,辦繼承時


他那一棟樓房竟變成兄弟共同繼承.


弟弟們訴請分割遺產贏了,他請律師幫忙上訴,可是沒找到 有


利的證據可以逆轉勝.


土地丈量過,要協議切割線的劃分方式了!我好友憂心如焚.
分割拍賣之後,連事業也完旦.


我研究的結果終於找到一個好辦法,
哈哈!當初樓房沒有建物保全登記!
20年和平佔有!!


土地救不了,還好可用地上物來卡位,也算不幸中的大幸.
天公疼好人,現在恐怕找不到20年和平佔有的機會了.


2. 我堂哥已去世,10多年前堂嫂當二胎的金主,債務人週轉不靈沒錢還,我承接債權後,查封拍賣土地取回本金,20%利息及20%違約金.


不打不相識,債務人變成朋友,他還有數件借款的金主我認識,
後來雙方託我協議清償.


債務人為了感謝我的幫忙,後來訴請法院減少其他金主的利息及違約金,不包括我.


3. 債務人後來一塊土地被查封拍賣,律師竟然只替他抗告!
他不得不用最高價投標,因為若被別人標走,損失慘重.
第二高標的人向法院異議,說債務人不得投標.
怎麼辦? 律師為他打了三審, 連輸三審.
還好碰到我,幫他用釜底抽薪之策略,把危機化解.



  • 留言者: wonderful
  • Email: chien_lin_wang@hotmail.com
  • 網址:
  • 日期: 2008-02-03 22:57:28

循著蛛絲鼠跡,總會找到事情的真相。


憑著葉教授的資質及功力,替親戚討回公道,敬佩!!!


其中的法源及論證,願聞其詳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HAPPY   LUNAR YEAR!!!


[版主回覆02/05/2008 01:05:44]感謝心臟科權威王大國手貼心的捧場回應!!
春節快樂!!
你說的沒錯,法官會 [ 循著蛛絲鼠跡,總會找到事情的真相。 ]
總有一個人要負起責任.
等確定之後,若是
老同事承擔,他就要還錢,
若是老同事沒拿錢,老板就得 [ 返還不當得利. ]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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